江苏东联常荣不锈钢代管有限公司案件
2010年8月5日,本所通过竞标的方式成为江苏东联常荣不锈钢代管有限公司(下称“东联常荣公司”)管理人。在常熟市政府大力支持和常熟市人民法院的倾心指导下,我们分别在2010年11月26日、2011年2月25日、2011年5月27日成功召开了东联常荣公司第一次、第二次、第三次债权人会议,审核确认了近200个金额共计约10亿元破产债权和近1000名的职工债权。通过我们耐心细致地沟通,对这些债权的审查认定,债权人无一进行诉讼程序。我们利用团队作战的优势,调动全所近40余名律师参加了该案的工作,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,完成了债权审核、对外催收应收款以及职工接待,成功拍卖变现了东联常荣公司的土地、产房和设备等全部财产,于2011年6月10日完成了分配工作,在10个月的时间里完成了全部破产清算工作。
此案系当年常熟市政府重点关注的破产清算案件,市政府专门为此成立领导小组监督工作进程,同时,常熟市法院把该案作为重点工作,由副院长挂帅,合议庭法官每周二至三天现场办公,倾心指导。承办此大案后,我们破产团队组织能力和专业能力都有很大的提高,我们“耐心、高效、专业”的工作作风得到了政府和法院的一致认可。